当“热”不再是“福利”,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更显得至关重要。但供热体制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一直困难重重。
2003年7月,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2005年底,八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按照建设部有关领导的设想,通过力挺供热体制改革,供热采暖的节能将承担至少三分之一的建筑节能任务指标。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被建设部寄以厚望的供热节能并不理想。
一个具体的例证是:在今年初,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透露,2006年全国城镇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年节约700万吨左右标准煤的能力。而既有建筑的改造难度比较大,此项目标仍然停留在试点示范阶段,尚未全面启动。
“推进供热计量就要对小区进行管网改造,这将是非常浩大的工程,每户的成本大概需要十几万元。这么多钱,谁出?让用户出,谁会愿意?”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的娄主任对记者说。
记者查阅2006年7月建设部出台《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发现其中只是笼统要求“各地应加大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资金的投入”,并没有就“谁出资?如何出资?”作详细的规定。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各地,基本上都由当地的热力集团(或公司)投资,对家属楼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作为供热改革主要实施者的各地供热公司,对‘不交费不供热’的改革非常赞成,但对按照热量收费的热改却多在不同程度上给予抵制。”《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07》撰稿人之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杨秀说。
“热改难以实施的原因,一方面是‘采暖是社会福利保障’的观念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则是实际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我国以大型公寓式建筑为主,顶部、端部住户的耗热量一般为中间住户的2~3倍,此外,间隔墙之间也相互传热,如果严格按照热量收费,就会造成采暖费用的悬殊差别,一味追求以分户计量为基础的计量收费改革,就会很难实施。”江亿院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