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过去的两年间,全国已累计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8亿支,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1.5亿支推广任务。
财政补贴高,百姓乐意买,企业争入市,这样的和谐现象出现在各地的节能灯推广工作中。而其背后的“第一推动力”,就是“中国特色”的补贴方式。
高效照明产品“墙里开花墙外香”
据统计,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12%,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还会进一步增加,其中蕴含着巨大的节能潜力。
高效照明产品经济性明显,以1支售价为20元的11w优质节能灯为例,在其6000小时的寿命期内,比具有相同效果的60w白炽灯少耗电294千瓦时,节约支出160多元。据测算,自2008年以来,累计推广1.8亿支高效照明产品,可实现节能能力68亿千瓦时,产品寿命期内可节电340亿千瓦时,节约电费70亿元,减排二氧化碳3400万吨,拉动内需22亿元。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高效照明产品制造基地,然而,国内的节能灯普及率却很低。2007年,我国紧凑型节能灯年产量为30亿支,约占全球产量的80%,其中出口数目达到22亿支;而白炽灯的内销量高达20多亿支,中小城市居民白炽灯的使用比例一般在50%以上,农村使用白炽灯比例更大,甚至高达90%左右。
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城乡差距较大造成普及高效照明产品的任务十分艰巨。节能灯对于白炽灯来说价格偏高,一次性投入较大。目前一支优质的11w紧凑型节能灯价格为20元左右,而1支白炽灯售价仅为1元左右,价差过大导致百姓购买积极性不高。
因此,完全靠市场推广来普及高效照明产品仍然具有很大的难度,并且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为了实现节能目标和保护环境,增强百姓的节约意识,缩短高效照明产品的普及过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加速推广成为了必要手段。
创新机制,提供资金政策双保证
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我国第一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财政部经建司能源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发达国家主要采取直接补贴居民的办法来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一些国家甚至采取取缔白炽灯 的办法来普及节能灯 使用。然而我国人口基数大,销售网络尚不健全,直接对购买者补贴点多面广,难免会出现政策资金上的问题。
为此,经建司通过反复研究论证,权衡各种补贴政策方案,创新财政补贴方式和推广机制,采取了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将补贴资金让渡给消费者的简捷补贴办法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的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方式。
在补贴方式上,中央财政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让消费者受益。财政资金直接补给企业而非一家一户,由企业按中标协议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以大宗用户为单位,城乡居民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单位,由中标企业在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和居委会或村委会组织配合下,集中上门安装,直接替换白炽灯等低效照明产品,并作安装记录。财政根据企业实际安装数量给予补贴。最终受益者仍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