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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利好:企业现金流更加充足
警惕: 防止电企"有价无市"
2008年,我国火电企业进入了历史上经营最困难的时期,全国90%以上的火电企业亏损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今年前三季度火电行业亏损额约为250亿元。很多企业都没有充足的资金购买煤炭或进行企业发展,而此次增值税改革对于电力企业是重大利好。
据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分析,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中,电力企业新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进项增值税款不能抵扣,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可以全额抵扣。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避免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导致的重复征税情况,减轻企业的现金流负担,进而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但目前电力市场所面临的困境还是需求疲软,各电力企业在拥有充足资金购买发电设备的同时,还要对发电市场进行考察,如果发电企业因为增值税改革减少税收而过量开发新的企业,将可能导致发电过剩,最终使其有价无市。
华电国际董事长秘书周连青表示,增值税改革将使电力企业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数额相应下降,对利润产生小幅贡献,并将使电力企业现金流量得到相应增加。另外,还可以使电力企业更新设备、扩大产能的意愿更强,对拉动投资、鼓励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起到促进作用。电力行业本身就是装备型行业,其建造成本主要在发电设备上,增值税改革后,会降低电力企业建设成本。此外,增值税改革还将使电力企业在建设模式上做些相应改变。
"但增值税改革并没在电企购买煤炭方面帮什么忙。"周连青表示,这次改革主要还是使企业在购买发电设备上获得较大的抵扣税额,以前电企购买煤炭就已扣除抵扣税,对于电企购煤只能说是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购买煤炭,但价格、税收方面都没什么改变。
煤炭
利好:减轻税负并刺激产量
警惕:采煤过量导致供大于求
从行业看,增值税转型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不尽相同。除了全行业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设备、石化业、电力燃气业、建材业、钢铁和食品饮料业等将获得较大抵扣税额外,对能源行业一样是个巨大利好。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清表示,由于煤炭产品属于自然赋存的矿产资源,没有原材料购进,其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采煤用电费用)的进项税抵扣相对较少,造成煤炭行业税负明显大于其他行业。而此次改革将极大程度减少煤炭行业的税负,从山西省的调查数据来看,山西省煤矿税收在增值税改革后将下降1.6个百分点。
另外,增值税改革会促进企业购买煤炭的需求。今年受经济放缓、需求疲软等影响,很多企业都没有充足的资金购买煤炭。而增值税改革后,企业税收上相应降低,就表示企业可以利用资金来购买煤炭,这样可以促进煤炭企业相应提高产量。但同时要注意采煤过量,导致供大于求,使煤炭过量积压。
有业界人士分析,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以来,煤炭开采业由产品税改为增值税,煤炭产品税率由3.35%增加到9%左右。200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值税综合税率3.76%,同期煤炭采选业增值税综合税率8.18%,高于全国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