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9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钢格栅板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说,将对4家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的钢格栅板征收14.36%的反倾销税,对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的钢格栅板征收145.18%的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29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钢格栅板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说,将对4家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的钢格栅板征收14.36%的反倾销税,对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的钢格栅板征收145.18%的反倾销税。
声明说,2008年中国向美国出口的钢格栅板约为9070万美元。
征收反补贴税后又增反倾销税
今年6月,应美国当地公司提出的申请要求,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钢格栅板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认为中国的钢格栅板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并接受了中国政府的非法补贴,因此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10月27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中国产钢格栅板征收7.44%的反补贴税。而此次美国商务部在认定中国企业低于公平价格在美国出售此类产品后,又增加了对反倾销税的初裁。
美国商务部指出,美国在2008年里从中国进口9070万美元的钢格栅板。在2006年至2008年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钢格栅板数量激增逾500%,金额更暴增逾900%。
钢格栅板是用钢材作为原材料的深加工产品,主要用于建设工业地板、船坞、斜坡、渠盖、楼梯等。目前生产这种产品的企业主要是民营和合资企业。
未应诉企业初裁关税高达145.18%
此次初裁决定,对宁波九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九龙机械”)、中钢集团烟台钢格板有限公司、宁波力宏钢格板有限公司(宁波海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其出口)和烟台新科钢结构有限公司初步征收14.36%的反倾销关税,其余中国企业更是面临高达145.18%的关税。
代表九龙机械应诉此次反倾销案件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只有被初裁14.36%反倾销关税的四家企业应诉,而没有应诉的企业就都被初裁高达145.18%的关税。
“去年公司出口美国市场的钢格栅板占总出口的比例在70%左右,但今年已经由于国外需求减少,公司出口美国的占比已经缩减到一半。” 九龙机械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主要出口美国的钢格栅板半成品的价格约5000元/吨,按照最低14.36%和7.44%的标准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就已经相当于出口成本增加了1000多元。
2010年6月将作出最终裁决
美国商务部计划于2010年4月做出最终决定,如果最终决定支持征收反倾销关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6月做出裁决。
目前,宁波九龙仍未放弃应诉工作。李律师告诉记者,下个月美国方面会来现场调查,而应诉方下一步要做的工作重点就是对不合理的方面进行法律上的抗辩,以改变初裁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