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北京、海品牌,上海介绍">上海、广东等9个省市率先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后,2日,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即日起至明年5月31日,凡是在试点省市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都能享受最高10%的财政补贴,其中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上限均为400元,为五大家电产品的最高限额。
家电不得重复享补贴
昨日公布的《办法》明确指出,此次国家版“以旧换新”所规定的兑换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也就是说,凡是在明年5月31日之前,在北京、天津、海品牌,上海介绍">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地试点的当地居民,均可在购买新家电的时候享受家电补贴。
细化到补贴金额,在此次“以旧换新”补贴中,所涵盖的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五大类,其中,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上限最高,为400元,而洗衣机的补贴上限则仅为250元,在五大类产品中补贴额度最低。
消费者只要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便可享受最高400元的补贴,不过,《办法》同时指出,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现场“领补”须先拿凭证
与“家电下乡”农民领取补贴的手续不同,此次“以旧换新”采取了现场直补的形式,只要符合申补条件的消费者,均可以在家电销售卖场直接领取“以旧换新”补贴,并由销售企业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值得留意的是,在现场领补之前,消费者必须先选择一家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然后,通过这些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拿到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不过,在昨日公布的《办法》当中,还没有明确列出“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以及拆解企业的名单,只是表示将由试点省市相关部门通过招标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