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已由试点时的3类增加到9类共12个品种,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热水器、空调、电脑、微波炉、电磁炉。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如何保证?功能如何适用?服务如何跟上?商务部综合司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国家标准严把关 确保质量过硬
为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过硬,国家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的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CCC认证、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必须符合行业通用的标准和规范等,保证农民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可靠、安全耐用。例如彩电有毒、有害物质限值要满足SJ/T11363—2006标准,CRT彩电性能要符合GB/T10239—2003标准;空调有关性能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GB/T7725—2004,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GB17790—1999要求;洗衣机要符合GB/T4288—2003的规定;冰箱要符合GB/T8059.2—1995的要求等。
节能环保。家电下乡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如冰箱、冷柜能效等级要达到国家新标准的2级;彩电能效指数小于等于1;全自动洗衣机能效达到国家标准2级,波轮双桶达到3级;空调和储水式热水器能效要达到国家标准3级等。一些产品的节能水平要高于市场同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