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被延期22天
张小姐自从2月8日在东莞嘉豪家具(广州)专卖店订制了一张1.2米的气动床,并交付了750元订金后,便陷入了漫无止境的等待中。对方订单上“半个月送货上门”的承诺,变成一纸空文。2月25日、3月10日、3月15日,对方允诺的交货时间一拖再拖,张小姐以及家人不得不再三向单位请假等待送货。
直到3月19日,厂家在延期22天后终于将“久违”的货送上门,但张小姐却发现货不对版,床比预订的规格窄了20厘米,而且质量跟在专卖店看到的有很大差别,床头油漆被弄花,摸起来还有黏手的感觉。
霸王条款无效
张小姐极其生气准备退货并索赔,但却发现专卖店的订单其实是一份《霸王条约》,因为上面写着“因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可以要求退货,但不能索赔”,也就是说,卖方早就为自己制定了“全身而退”的规则,不管怎样违约,都不负责。
广东美翰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若卖方先行违约,那么其单方面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对买方没有约束力,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于厂方多次延误送货时间的问题,徐洪辉说,这在法律上称之为“违约损害赔偿之债”,买方可以根据延误时间对自身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工厂员工没到位
记者随后联系上东莞市厚街嘉豪家具厂一位负责运营的郭姓负责人,他表示货不对版的原因是“广州那边专卖店售货员传错单造成的。”该负责人声称:“专卖店虽然打的是‘嘉豪’的牌子,但实际上是另外一个老板从嘉豪拿货去卖,跟厂家无关。”
对于送货不断延迟的原因,专卖店一位曾姓负责人解释说:“金融危机影响厂家生产,很多员工没有及时到位。”
消委会:媒体可及时曝光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认为,商家与消费者在下单时约定了送货时间,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合约关系,商家和厂方如果不能按时交货,那就是违约,违约自然应该承担责任。他建议,消费者可以向消委会投诉,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求助媒体曝光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