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昂贵的温州市区,有几个住在1楼的住户想着想着就动起了“歪脑筋”:向地下进军,“挖地三尺”。这样自己1层的房子就变成了跃层,太划算了!
挖了以后房子面积增加了几乎一半
凯裕花园南区位于温州市区西面,共12幢住宅楼,每栋楼有11层高。住户们反映,自从2006年9月份交付使用后,就陆续有1楼的住户装修时开挖地面了。
2栋1楼的张先生家是最早开挖的住户之一。张先生觉得1楼房子有4.5米高,如果能再向地下拓展一些的话,就可以隔成两层,变成跃层的房子了。
他计算了一下,原地面与地下车库顶部有1.2米的距离,那样根据房间的构造,向下拓展0.3米到0.8米应该没问题。
2007年初,张先生请人挖开水泥地面,开始施工。施工中为了保证进出通畅,还割断了户外阳台下方的钢筋混凝土横梁。
如今张先生家室内的地面比室外要低很多。从外面进客厅,要往下走一个台阶,台阶竟高达1米左右。客厅只有1层,但房间是隔为2层的。从客厅上跃层,要走一道楼梯。
这样一来,原本14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面积增加了几乎一半。据了解,凯裕花园南区的房子开盘价在8500元/平方米左右,现在已经涨到了12000元/平方米以上。能增加这么多的面积,实在太“划算”了。
这么好的事情,又有人做了榜样,其他1楼的住户自然是争先恐后。
开挖地面弄得住户间的关系很不好
金先生住在张先生楼上。本月初,他发现客厅的地面和墙上出现了几条又细又长的裂缝。“这肯定是1楼擅挖地面,切断了大楼横梁引起的。”金先生又气愤,又担心。
其他只要楼下有人在挖地面的住户,同样处在这样的担心之中。楼上的住户多次劝阻,但1楼的住户有的停工了,有的还是照挖。于是他们只好反映到了物业。
凯裕花园物业办公室的负责人说,他们后来也去劝阻,但因为没有执法权,没什么效果。1楼仍在施工的住户都说没事的,他们也是大楼的住户,不会做威胁大楼安全的事。
张先生干脆拿出一份盖有温州市建筑设计院研究院技术专用章的申请报告,报告里确认了这样的修改行为对楼的结构安全性不会造成影响。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楼上的住户之后又闹到了媒体和房管等部门。
规划部门已经予以立案
昨天下午,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监察科的工作人员来到凯裕花园南区,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有5户住户擅自开挖了地面,其中2户还在施工,另3户已经入住了。
据该局监察科的负责人介绍,这些住户把客厅、厨房、居室等不同程度地向下挖了0.3米到1.2米,然后再隔为跃层。地下本来有个1.2米的隔湿层,是用预制板和地面隔开的,如今预制板都被挖掉了。
工作人员认为这些住户没有经任何部门的许可,擅自扩大建筑空间,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昨天下午,他们已经对此事予以立案,并责令正在施工的住户立即停工。等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整栋楼住户共有的
“我家住1楼,想挖个地下室可以吗?”昨天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和1楼住户开挖地下空间相关的结果竟然有数十万条。
有些是楼上住户的遭遇,在网上发泄不满的;也有想买房的问能不能挖地下室,甚至有网友说买房就买一楼,可以享受跃层待遇。
看来有挖地下空间想法的人还不在少数。不过这样做是不可取的,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擅自开挖地下室是违法行为,而且违反的法律不止一项,包括物权法、规划法、建筑法等。
首先,住宅楼的土地使用权是整栋楼的住户共同所有的。1楼住户擅自往下挖,就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其他住户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责令恢复原状,或者向法院起诉。
其次,1楼的住户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挖地面,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给居民楼的安全带来了隐患。据此楼上的住户也有权起诉1楼的住户。